民政部13日发布消息称,日前,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起草的《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已印发各地,明确提出到2025年,80%以上的县(市、区)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县(市、区),6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基本建立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
意见明确,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要以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需求为本、强化服务,统筹推进、分类指导为基本原则,发挥政府在规划制定、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以促进精神障碍患者生活自理、回归社会为最终目标,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纳入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整合拓展医学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等专业服务,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和科学布局,分类指导,精准发力,有针对性解决不同地区的发展问题。
在拓展服务供给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大政府投入,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不断优化服务存量,扩充服务增量,大力推进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形式多样化,建立健全基层服务网络,大力培育服务机构,不断丰富服务形式。要探索建立服务转介机制,搭建信息转介平台,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社区康复资源数据共享与交换的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建立康复转介机制和就业转介机制,加强精神障碍治疗与康复资源的整合协调,建立信息共享、衔接顺畅、运转有序的服务转介系统,逐步打通医疗、康复服务循环梗阻。
同时,家庭将更好地发挥主体作用。意见明确,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构建社区支持网络,创新政策支持体系,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巩固和增强家庭照护功能,促进家庭成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和资源。
意见要求,要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单位和个人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各级政府要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纳入民政、卫生计生、残联相关年度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