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院IPO质检得分81分,申报期间2家私募机构突击入股,有股份代持历史,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乏力
2017-07-21 00:43:00 来源:搜狐财经

  7月21日,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院”)将上会。

  建科院拟登陆主板,并公开发行新股22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

  建科院质地如何?过会率有多大?

  IPO日报以独创的特色标准,从主体资格、独立性、持续盈利能力、成长性、规范运作以及募投项目六个方面对其做了一个全面质检,给予81分的综合评价。

  主体资格:得分4分(总分10)

  扣分理由:申报期间突击入股;存利益输送嫌疑;有股份代持历史

  招股说明书显示,建科院在2015年9月进行过一次增资,引进了苏州日亚吴中国发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日亚吴中国发)和苏州胡杨林丰益投资中心(以下简称胡杨林丰益),而此时距离建科院首次公布申报稿2015年5月20日,已过去约3个月的时间。

  

  ▲数据来源:2017年7月7日建科院招股说明书

  并且日亚吴中国发和胡杨林丰益都是私募机构,都已在基金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来源:2017年7月7日建科院招股说明书

  对此,某私募基金负责人表示,若建科院上市成功,那么此次引入的2家私募机构,可以获得巨大的利益。同时,在申报期引入2家机构,那么这家企业在申报期间可能存在资金短缺的风险,若这次建科院引入私募机构原因合理的话,那么将对企业IPO无影响。

  对于为何在申报期间引入私募机构?截至发稿,建科院未回复。

  记者还发现,招股说明书显示,2005年5月27日,职工持股会将建科有限5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黄春生,转让价格为204.17万元,而黄春生将建科有限26.95万元的出资额转给职工持股会,转让价格为26.95万元。

  

  ▲来源:2017年7月7日建科院招股说明书

  对此,某知名交易所负责人称,这是企业的内部决策,其原因很难得知。

  那么,为何同一时间的2次转让价格差别这么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另外,引起记者注意的是,在2012年12月17日,黄春生与吴小翔、王惠明、吴其超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黄春生所持的50万元股权中的37.5万元无偿转让给吴小翔、王惠明、吴其超各12.5万元。建科院对此表示,黄春生原所持50万元股权实际为吴小翔、王惠明、吴其超、黄春生四人共同出资购买,黄春生为代持。那么是否还存在其他未知的代持行为?

  ▲数据来源:2017年7月7日建科院招股说明书

  独立性:得分20分(总分20)

  扣分理由:无

  招股说明书显示,建科院在报告期内并不存在任何经常性和偶然性关联交易,并且其在财务、机构等方面也是独立的。

  ▲来源:2017年7月7日建科院招股说明书

  持续盈利能力:得分18分(总分20)

  扣分理由:现金流量净额2015年比2014年有所减少

  招股说明书显示,建科院在2014年至2016年的净利润分别为3768.97万元、4161万元、5497.37万元,累计为13427.34万元。并且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789.6万元、3553.44万元、4956.82万元,累计为12299.86万元,符合企业上市主板的要求,不过,在2015年现金流量净额比2014年有所减少,因此给予其18分的评价。

  ▲数据来源:2017年7月7日建科院招股说明书

  ▲数据来源:2017年7月7日建科院招股说明书

  成长性:得分14分(总分20)

  扣分理由: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呈下降趋势;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都呈下降趋势;存在区域集中的风险

  招股说明书显示,建科院在2014年至2016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37438.38万元、39063.12万元、39088.10万元,其增长率为4.34%、0.06%,低于10%,并呈下降趋势,主营业务未来能否保持增长势头,暂不得知。

  ▲数据来源:2017年7月7日建科院招股说明书

  据招股书显示,建科院在2014年至2016年的毛利率分别为43.23%、43.83%、47.05%,而同行业平均值为36.05%、38.81%、38.32%。建科院报告期内的毛利率都远高于同行业平均值。

  ▲数据来源:2017年7月7日建科院招股说明书

  另外,招股说明书显示,建科院2014年至2016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36、3.38、2.83,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69、3.34、3.17,其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都呈下降趋势。

  ▲数据来源:2017年7月7日建科院招股说明书

  规范运作:得分18分(总分20)

  扣分理由:总体来看,运作比较规范,但由于有2起买卖合同纠纷,故在此项上扣2分

  建科院在规范运作上表现尚好。报告期内,建科院不存在重大的诉讼事件,只有2起买卖合同纠纷。

  第一起是在2012年12月31日,建科院全资子公司姑苏新材起诉张习勇,张习勇结欠姑苏新材货款本金人民币235,294.50元。并且姑苏新材多次催讨张习勇,未有结果。最后法院判决张习勇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姑苏新材货款235,294.50元,并支付自2012年10月18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月利率6.3‰计算的利息。

  第二起在2011年10月,建科院起诉苏州尧舜环境艺术雕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雕塑公司”)结欠货款181,940.00元,但此后一直未能按约支付,最后法院判决雕塑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建科有限货款181,940.00元,并支付自2013年1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3倍计算的违约金。

  ▲数据来源:2017年7月7日建科院招股说明书

  募投项目:得分7分(总分10)

  扣分理由:固定资产折旧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宏观经济风险

  本次建科院主要募集资金8495.63万元用于检测仪器设备购置及安装、5414.50万元用于人力资源投入、1985万元用于办公场所装修费用、1570万元用于配套软件购置费、1005万元用于铺底流动资金,总计18470.13万元。

  ▲数据来源:2017年7月7日建科院招股说明书

  而此次募集的资金大部分用于扩大自身规模,以及上下游产业链的延伸。但是建科院表示,若未来宏观经济出现不利变化或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可能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并且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固定资产26011.63万元,而每年固定资产新增折旧和摊销费用合计为3123.13万元。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不能实现,则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记者 邓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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