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银行 王涵
银联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分流交易量的担忧与限制从未停止过。今天,蓝鲸银行频道从银联方面了解到,中国银联日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下发了《银联网络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评价办法》(下简称:《办法》),对出现将银联卡交易信息直接发送给发卡银行行为的支付机构,实施部分业务退出的处罚。
银联相关负责人对蓝鲸银行频道表示:“银联作为卡组织,本次发布的办法主要是针对非银行支付成员机构,本质上是顺应监管要求。”
的确,央行2016年4月下发《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显示,支付机构被分为5类11级,央行将按照分类评级对支付机构进行差异化、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与银联下发的管理办法互有补充。
对非银支付机构规范打分
据了解,对支付机构业务评价工作则是由银联总分公司、成员机构、外部专家等相关评审方,通过指标模型、审议等评分规则进行展开。按照规定,每年视监管政策和业务、市场的变化进行调整。
蓝鲸银行频道在该《办法》中发现,银联面向非银支付机构进行精细的评价管理指标和得分结果。其中,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监督管理、入网运营市场合作、跨境业务、风险防控、业务规范等类别。
目前,评价得分采取百分制,银联根据支付机构评价得分情况,将支付机构分为I、II、III、IV、V共五类。“支付机构未遵守与银联相关协议约定及规则,将银联卡交易信息直接发送给发卡银行的”直接评定为IV类。“被监管机构取消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直接评定为V类。
对此,银联在《办法》中特别指出对于IV类机构,限制部分业务的开通和调整;实施部分业务退出;提高风险防控要求并从严执行。对于V类机构,终止全部业务,要求限期退出银联网络;向监管机构建议取消支付业务许可证。
非银支付机构被监管机构处罚、媒体负面曝光、被银联谴责通报等细致的指标都被银联一一列举。可见,银联此次是大刀阔斧对非银行支付机构进行合规有序的整治和评估。
重申禁止支付机构直连银行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办法》,将银联卡交易信息直接发送给发卡银行的,直接评定为IV类,将限制部分业务的开通和调整,乃至退出部分业务。
易观金融分析师王蓬博向蓝鲸银行频道分析,支付机构直连银行现象在业内较为常见,其实是行业默认的灰色地带,但大部分还是接洽银联的。
银联一直在强调成员机构要共同维护“四方模式”。所谓的四方模式是指,消费者进行刷卡消费后,由发卡行、收单行、商户、卡组织四方参与。在原先的收单市场,发卡行、收单机构、银联按7∶2∶1的比例进行手续费利润分成。而近年来,随着第三方支付机构发展壮大,第三方支付机构绕开银联与银行直连,银联应得的10%手续费由第三方支付和发卡行商议分配。
2014年3月,银联总裁时文朝曾坦言很担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了250家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机构中前20家占90%以上的市场份额,这20家机构千方百计绕过银联进行转接清算,银联的交易量分流得非常明显。”
银联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分流银联交易量的担忧和限制一直没有停止过,甚至早前对于支付受理市场处以罚款。
中国支付网CEO刘刚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限制支付机构将银联卡交易信息直接发送给发卡银行这一点最重要,也是银联最为重视的。银联一直在坚持“四方模式”,多次发文禁止成员机构直连银行。这是银联的生存之本,一旦绕过银联走“三方模式”,银联就失去了存在价值。
网联平台挤入清算行业竞争
今年4月,网联平台启动试运行,首批接入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市场解读为搅动支付市场一池春水的网联平台上线宣告第三方支付机构直连银行时代告一段落,旨在进一步规范网络支付业务的合规。
毋庸置疑,网联平台的出现冲击最大的将是银联。移动支付网分析师慕楚对蓝鲸银行频道分析,“现在网联平台出来,支付机构与银行直连开始慢慢叫停,银联方面也是迎合政策导向,强化作为清算组织的职能”。
此前,银联内部人士曾表示,如果网联平台能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支付的发展,对银联也是存有积极意义的。
网联平台上线将为支付宝、财付通这类非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搭建一个共有的转接清算平台,受央行监管。银行、网联平台、中国银联、第三方支付新一轮博弈重启。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法与金融室副主任尹振涛表示,网联平台虽然有官方背景,但其仍是公司性质,在改变第三方支付与银行的直连模式方面进展不 会很快,预计需要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