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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张伟伦,香港财华社资深财经记者。
大约一年前,证监会及香港交易所(00388-HK)就有关上市公司申请审批进行改革提出联合咨询,就改革上市审批制度提出建议。按有关建议,日后会设立两个新的委员会,一是上市监督委员会,以审核上市申请是否具有合适性,另一个新设立的委员会是上市政策委员会。其中上市监督委员会的设立,可以说是决定了上市申请的生死,因为相关的个案申请是否合适,会由此委员会决定。
为何在一年前证监会及港交所会提出对上市审批制度提出改革?这与近年多间刚上市的公司股价出现异动﹑股权高度集中,以及上市不久业绩便倒退等多项负面消息传出,让投资者担心日后新上市的公司质素会出现江河日下的情况。为确保上市公司质素,于是证监会及港交所提出有关建议,希望加强对申请上市的个案加强审查及监督。
审批制度改革惹来市场人士批评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加强监管以提升上市公司质素相信不会引起太大反响,可是咨询文件的立场,却让不少市场人士认为,证监会透过是次改革在日后审批上市申请个案时,将会主导整个审批程序,并且架空了由市场人士组成的上市委员会功能。有市场人士直言证监会及港交所的咨询文件,等同于扼杀了市场发展空间,所以群起反动。早前证监会及港交所在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阐释有关咨询文件,同日香港上市公司商会便发出声明要求搁置咨询,反映出市场人士对于咨询改革建议反对声音极大。
当然证监会及香港交易所要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是其职责所在,问题是应该早于上市申请阶段便采取极严谨的态度,以审批制形式来处理上市申请。还是仍然维持现行的披露为本原则,待发行人披露了上市委员会要求的资料,加上审核便批准其上市,待其上市后再以极严厉态度监管有关公司的运作是否合符规则?两种处理新股上市的申请方式,各有支持者,可是以香港作为高度自由的经济体,以及作为一个发展已成熟的市场,以披露为本的立场较为合适。
多只新股申请被拒绝
虽然说香港的上市申请是以披露为本,但是港交所内负责审核上市申请的部门,却一直是严格把关。去年港交所接获的上市申请个案中,有20个申请被拒绝或被发回。20个申请个案被拒绝或被发回绝非是一个少数目,计及转主板申请,去年共有126间公司在主板及创业板成功挂板,从成功上市的申请个案与被回或被拒绝案例作对比,便发现被发回或拒绝与成功上市的公司个案为1比6,反映出被拒绝或发回的个案申请并非是一个少数目。
若再留意有关被拒绝或发回的个案,反映出港交所内负责上市申请的部门,会作出极严谨规管。其中一个被拒绝的申请个案,是一家在内地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公司。港交所指出有关小型贷款公司,个别提供予贷款及担保,并非跟随内地的相关标准,若不符合有关标准,牌照便遭到吊销。加上在参考时段内,有关贷款占该小额贷款公司整体贷款比率高达62至99%,因此该小额贷款公司根本无法符合最低利润要求,所以拒绝有关申请。
欠合适人才不获港交所批准
港交所有负责处理上市申请的个案,从利润水平作出考虑,亦会从有关申请是否拥有合适的人材来衡量。有一间内地贸易公司,从事外判食品生产业务,计划在成功上市后将业务转变至生产其他产品。最终港交所以转变业务会改变公司的成本架构,管理层未必有经验,以及申请人无法展示其新业务具有持续性等理据,拒绝其申请。
在被发回的个案中,亦看得出港交所内负责处理上市申请的严谨程度,特别是有关递交的财务文件是否符合要求。港交所对申请人递交的财务数据覆盖的限期是有规定,可是个别申请人递交的财务数据文件,明显不符合港交所要求所以发回申请。
港交所一直以严谨态度来处理上市申请个案,要成功上市,申请人可以说是过五关斩六将。既然港交所内负责有关处理上市申请的部门,一直严格把关,那么由证监会与港交所联合提出的上市审批架构改革,是否仍要继续进行?又或者可否作出修改,减低证监会的参与程度,以消除市场人士疑虑?
■ 编辑|徐冰莹,财华社财经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