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认为,减持新规对投资者预期影响积极正面,有助于健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
金羊网讯 记者莫谨榕报道:针对近期市场出现的有影响力的股东清仓式减持、断崖式减持等现象,证监会27日傍晚发布了修改后的减持新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了具体实施细则。新规在保持现行持股锁定期、减持数量比例规范等基础上,扩大了适用范围、细化了减持限制、强化了减持披露。业内人士分析,新规将有助于健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稳定市场预期。
减持新规再升级
2016年1月7日,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引导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规范、理性、有序减持。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日前答记者问时表示,现行减持制度在稳定市场秩序,引导上市公司股东规范、理性、有序减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市场情况的不断变化,现行减持制度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些上市公司股东集中减持套现问题比较突出,市场反映强烈。上市公司股东和相关主体利用“高送转”推高股价配合减持、以及利用大宗交易规则空白过桥减持等行为时有发生。
27日,证监会修订发布了《若干规定》,对减持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并对交易所加强减持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主要进行了4方面的修改:一是完善大宗交易“过桥减持”监管安排。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出让方与受让方,都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持有时间等规定。二是规定持有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在锁定期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应当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比例限制。
三是扩大了适用范围。对于虽然不是大股东,但如果其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每3个月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该部分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四是完善减持信息披露制度,增加了董监高的减持预披露要求,从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细化完善大股东和董监高的披露规则。
年内上市公司减持金额超500亿
近期市场上,部分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屡屡出现清仓式、断崖式减持,成为推动《若干规定》落地的重要原因。今年以来,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合计减持金额已达到564.06亿。其中,1-4月份,单月的减持金额都超过百亿元。5月份以来,减持金额为72.13亿元。
羊城晚报记者据同花顺iFind数据库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共有100家上市公司出现重要股东清仓式减持,共出现143起重要股东清仓式减持,减持渠道主要通过大宗交易或二级市场。同时,今年2314起重要股东减持事件中,有47起减持股份占流通股本比例超过5%,7起比例超过10%。如原世纪游轮董事长彭建虎今年两次分别减持了26.09%和16.31%的股份,减持金额超过16亿元。
在遭清仓式减持的上市公司中,减持市值较大的包括山东钢铁、康得新、上海建工、索菲亚、宏图高科等,清仓式减持市值超过5亿元。其中,山东钢铁于今年2月23日遭天弘基金清仓抛售,出售4.21亿股,减持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4.99%,减持价格为2.73元/股,合计套现12.44亿元。立霸股份、万里石、绿城水务、柳州医药、众兴菌业、日机密封、山东钢铁、天目药业年内不仅遭重要股东清仓式减持,且减持股份占流通股的比例较大,均超过5%。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认为,减持新规对投资者预期影响积极正面,有助于健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也表示,减持新政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稳定二级市场,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私募基金经理吴国平分析,细则出台紧密围绕各种减持乱象,对市场形成积极影响是肯定的。不过,治本在于上市公司质量本身,好的上市公司根本无需过多担忧减持影响,管理层要继续加强源头审核。原标题:证监会发布新规为股东减持戴上“紧箍咒” 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