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财政部将云南省纳入全国13个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省份。为认真做好试点工作,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云南省财政厅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大胆探索,将此项试点工作作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
一、筹措资金,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目前,云南省村级集体经济基础薄弱、集体经济空壳化仍然十分突出,据统计,截至2016年末,全省13856个行政村、150286个自然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有654个,占4.6%;年收入10-50万元的行政村有900个,占6.5%;年收入5-10万元的行政村有883个,占6.4%;年收入1-5万元的行政村有2978个,占21.5%;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行政村有1465个,占10.6%;没有集体经济收入的行政村有6976个,占50.3%。为进一步深化培育村级集体经济,云南省财政厅在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同时,创新开展村级“四位一体”建设试点工作,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为核心建设内容,探索建立新形势下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新模式,使村级集体组织形成有钱办事的能力。中央财政2016年、2017年共补助云南省6亿元,专项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云南省财政厅积极筹措近4亿元资金,在村级“四位一体”建设试点工作中重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二、竞争立项,确保改革目标实现
2016年,按照财政部开展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云南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做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通知》,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坚持“创新思路、科学发展,村级主体、市场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合资源、合理推进”四大原则,采取“竞争立项、择优选取”的方式,综合考虑当地党委、政府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视程度和意愿、资金保障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健全程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的目标和措施等因素,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选取了60个县(市、区)、300个行政村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和村级“四位一体”建设试点工作,按每个试点县1000万元、试点村500万元的补助标准及时下达补助资金,确保试点顺利实施。
三、积极探索,试点改革初见成效
云南省财政厅不断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跟踪了解,充分鼓励基层创造性开展试点工作,并结合各地实际,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探索出适宜当地的发展模式。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试点县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60个试点县中有大部分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县委县政府统筹领导、县委组织部长主抓落实、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
目前,全省各试点县积极探索,努力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农民合作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良性互动,探索出以下可供推广的模式:一是以土地流转带动产业升级的“牟定模式”,楚雄州牟定县将试点资金重点投向具有发展潜力和增收亮点突出的10个村委会,每村投入补助资金100万元,重点发展果蔬、花卉、食用菌、生猪、黑山羊等优势产业,使10个村委会每年新增村级集体经济收入87.6万元,带动农民增收1940万元,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1200人。二是以股份合作推进村企共建的“鹤庆经验”,大理州鹤庆县依托州级重点龙头企业积极探索“村企联手共建”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在热区着力推进柑橘、葡萄等现代特色经济林果种植,在坝区积极探索藕鱼立体养殖、生态农庄等新型高原特色产业,在山区、半山区大力推进土杂鸡、生猪养殖及蚕桑、铁核桃种植等优势产业,在大丽路沿线实施体验式乡村旅游项目,在集镇试行农贸市场农副产品交易区、集体商铺建设等项目,实现了85%以上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2万元以上。三是以固定资产投资租赁经营的“芒市做法”,德宏州芒市2016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涉及11个乡镇、31个村委会,以投资固定资产租赁经营为主要内容,每村扶持补助金额30万元至50万元,截至2016年底,31个村委会纯收入共计达到86.8万元,其中,最低2.4万元,最高达到5万元,投资收益率达8.68%。四是今年启动的以产业链发展带动村集体经济全覆盖促脱贫的“弥渡模式”,改革工作正有序推进。
云南省财政厅通过总结各试点县的经验,探索出了适宜本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多种实现形式,如产业发展型、股份合作型、租赁经营型、服务创收型,并在全省逐步推行,鼓励基层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试点工作。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