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25日电 25日晚间,南京市司法局官网发布《关于做好公证机构主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工作的通知》,对公证机构主持摇号销售商品住房提出了具体要求,南京市公证协会同时制定了《商品住房摇号现场监督公证业务操作指引》。
今年5月13日,南京市在出台新一轮的楼市调控政策“宁十条”中提到,从5月14日起,“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住房时,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代理销售机构应采用由公证机构主持的公开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南京市司法局和公证协会于5月15日召开了研讨会,对公证摇号的原则、流程及操作指引进行了研讨;同时,南京市司法局和房产部门也进行了数轮会商。
据悉,在本次出台的公证机构摇号售房细则中确立了三大原则,即:杜绝住房摇号被人为操控,避免任何暗箱操作,公证机构必须全程主导控制。
通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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